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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2013年第一季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情况通报

湛农通〔2013〕63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

    2013年1月,我局下达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计划后,部分县(市、区)行动较快,徐闻县召开了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会

议,分管副县长在会上做了全面动员和部署;遂溪县举行了培训班,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专题培训;

廉江市农业局向辖区各乡镇(街道)转发了我局的《通知》。但大部分县(市、区)没有认真落实《通知》的要求。为了更好地落

实省农业厅的通知精神,从现在起每一季度通报一次各县(市、区)新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同时,省(市)级农民专

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项目安排,将与各地新增合作社数量、完成任务比例相结合。现将第一季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情况(数据见

附表)通报如下:

    一、各地第一季度新增合作社数量及完成任务比例排名:1、霞山区,新增1家,完成任务11.11%。2、开发区,新增5家,完成任

务9.80%。3、遂溪县,新增9家,完成任务6.61%。4、雷州市,新增13家,完成任务6.31%。5、徐闻县,新增7家,完成任务

5.55%。6、廉江市,新增8家,完成任务3.43%。7、坡头区,新增1家,完成任务2.27%。8、麻章区,新增1家,完成任务2.04%。

9、吴川市,新增1家,完成任务1.19%。10、赤坎区,新增0家,完成任务0%。

    二、从各地新增合作社数量及完成任务比例来看,完成全年任务超过10%的只有霞山区,其余9个县(市、区)都在10%以下,赤

坎区新增数量为零。全市第一季度新增46家,完成省下达任务的4.86%,远远低于平均每季度25%的水平。

    目前,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形势严峻,各级领导要认清形势,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省农业厅《关于分解下达全省农

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目标任务的通知》(粤农函〔2013〕39号)和我局《关于下达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计划的通知》(湛农通

〔2013〕12号)的要求,在继续抓好各级示范社规范化建设的同时,重点工作放在合作社数量发展方面。望你们确实做到如下几点

工作: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相关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各项政策措

施,大力营造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二是要鼓励、支持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单位、涉农企业、

供销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种养大户、农村能人、农村干部、大中专毕业生等单位和个人采取多种形式领办农民专业合作

社。三是鼓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合作与联合,既可以在本地、本专业范围内;也可以跨地域、跨专业组建各类农民专业合

作社联合社。四是积极争取本级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发展资金。

    附件: 2013年第一季度各地合作社新增数量及完成任务比例表


湛江市农业局

201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