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农通〔2013〕59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
现将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农药安全使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农电〔2013〕2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采取措施,
加强农药安全使用监管,保障我市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湛江市农业局
201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