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农通〔2013〕53号
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有关(县、市)农业局:
现将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13年农业部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粤农函〔2013〕226号)转发给你们,经研究,定
于5月20日之前,对我市承担的农业建设项目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有求通知如下:
一、进行自查
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农业厅通知要求,认真完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的内容包括项目管理总体情况、项目检查内容所列的5
项内容完成情况、主要做法与经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有关工作建议等,以及相关的表格内容,各单位于5月15日前全面完成
自查,并将自查报告和附表上报市农业局发展计划科(电子文档发至zj3220083@163.com),25日之前完成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
系统中相关数据的填报(操作说明详见中国农业建设信息网)。
二、组织排查和抽查
市农业局成立由局领导、发展计划科、种子管理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法规科组成的检查小组,会同财政局农综办、畜牧兽
医局及各专家人员组成项目验收组,对项目完工的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对所涉及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时间安排在5月10日至5
月20日,对已到建设期限的项目进行全面验收(主要是2006-2009年下达计划的),并将验收与排查结果上报省农业厅,对不能竣
工验收的项目,项目单位要说明原因,并做好整改措施,提出整改意见,6月上旬,省农业厅将进行重点抽查。
三、完成相关资料及系统信息的填报
各项目单位要对所承担的项目进行资料整理,归档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能够反映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文件材料归档
范围和质量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项目文件档案必须按要求分类整理装订保管。
项目竣工验收报验应提交: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主要附件:初步验收结论意见,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及审计报告,批复与完成
情况对照表。其他相关附件:项目批复文件(可研、初设、计划下达、变更等),项目建设相关制度及组织实施方案,项目建设招
投标管理(关键环节材料),项目建设合同管理(各类主要合同),项目工程监理大纲,工程验收及备案手续,财务明细账页,项
目档案目录。
各项目单位要及时填报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及信息系统,并于5月25日之前将自查报告和附表在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
相关数据的填报(操作说明详见中国农业建设信息网),未在信息系统中录入实施数据和竣工验收数据的项目视同未完成项目检查
任务。
四、检查工作要求
对2006年-2011年农业部农业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针对2006-2009年下达投资计划,尚未竣工验收以及尚未在系统中填报实
施情况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对长期不动工的项目,责令其整改,并将情况上报省农业厅。全面总结项目管理和检查工作,严格按
照农业部和省农业厅项目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深入现场,认真逐项排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及时提出整改
意见和建议。
附件: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13年农业部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湛江市农业局
201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