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农通〔2013〕47号
各县(市、区)农机局(总站)、财政局、麻章区农业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
现将省农业厅、海洋渔业局、财政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粤农〔2013〕52
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项目验收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组织好项目验收工作,我市成立项目验收领导小组,指导监督组织项目的验
收。
组 长:吕胜华(市农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副组长:王 区(市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成 员:钟志华(市农业局农机办主任)
余丽萍(市财政局农业科科长)
谢田桂(市农业局农机办副主任)
李达湛(市财政局农业科科员)
项目验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在市农业局农机办,主任由谢田桂同志担任。办公室主要负责项目的组织验收、资料的汇总以
及上材料的撰写等工作。
二、验收内容
验收内容包括2010—2011年度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如设施农业项目、农机化新技术推广项目、农业机械化科研课题
项目等(见附件2)。
三、验收方式
(一)项目实施自下而上验收,原则上采用专家评审和实地验收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编制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自查报告、验收报告,并填写扶持农业机
械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申请书,连同相关材料送同级农机、农业管理部门。
四、验收时间
各县(市、区)农机、农业管理部门根据《广东省农业厅专项资金与项目管理办法》(粤农〔2007〕299号)和通知要求,会同
当地县(市)财政部门,在4月12日之前完成项目的实地检查验收工作,形成书面验收情况总结报告,并于4月15日前将项目验收情
况总结报告及项目验收申请书、自查报告、验收报告、验收评分表一式8份(按粤农〔2013〕52号附件1—4格式)及资料电子文档
(打包压缩)报送市农业局农机办,以便市组织验收上报。
市农业局联系人:谢田桂 3220092 3220093(传真) 邮 箱:G21487@163.com
市财政局联系人:李达湛 3220775 3220775 (传真)
附件1、省农业厅、海洋渔业局、财政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粤农
〔2013〕52号)
附件2、湛江市需阶段性验收和验收项目目录
湛江市农业局 湛江市财政局
2013年3月29日
附件2:
湛江市需阶段性验收和验收项目目录
1、遂溪县农机推广站:水稻育插秧机械化示范推广20万元(粤农计〔2011〕4号)、15万元(粤农计〔2011〕150号)
2、廉江农机推广站:育插秧示范基地20万元(粤农计〔2011〕4号),
3、湛江第二机械厂:甘蔗联合收割机15万元 (粤农计〔2011〕4号)尤华13902501309
4、湛江市绿盛园林科技有限公司:节水设施农业项20万元(粤农计〔2011〕150号)曹金水13906754669 地点在湛江市奋勇华侨
农场二队在雷州市客路镇车路村旁,建设规模为200亩
5、湛江市麻章区旭阳种植专业合作社:节水设施农业项目 20万元(粤农计〔2011〕150号),冯继俊13702872985 麻章镇高阳
村东边洋,建设规模为200亩
6、湛江市坡头区文生种养专业合作社:节水设施农业项目 20万元(粤农计〔2011〕150号),赵泽文13828237676,坡头区龙头
镇甲进村,建设规模为280亩
7、 廉江市农机局:农机化示范县项目200万元(粤农计〔2011〕150号),300万元(粤农计〔20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