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农通〔2013〕43号
各县(市、区)农机局(总站)、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
2010年以来,我市相继实施了农机新技术推广、示范基地建设和农机化示范县等项目建设,为我市农机化事业的快速发展发挥了
科学导向作用。为提高项目建设的质量和速度,提升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每个项目建设真正落到实处,我局定近期在全市范
围内开展农机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各县(市、区)2010年至2012年承担实施的省农业机械化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情况,具体包括:
1、项目进展情况。包括项目实施方案、资金使用合同、资金来源、资金到位和完成投资量等情况。
2、推进项目建设的主要措施。
3、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有关建议。
二、检查的时间和方式
(一)检查时间:2013年4月1日-4月15日
(二)检查方式:听取项目主要负责人的汇报和实地检查。
三、有关工作要求
1、请各县(市、区)农机部门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提前做好自查、汇报材料的准备工作,并配合市查组做好项目专项检查工作。
2、请各项目实施单位于3月30日前将项目实施情况的汇报材料上报市农机办。
联系人:谢田桂 薛 虹 3220092 3220093(传真) 邮 箱:G21487@163.com
湛江市农业局
201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