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农通〔2013〕31号
各县(市、区)农机局(总站)、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
现将省农业厅《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渔业(水产养殖)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粤农〔2013〕16号)转发
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农机和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加强沟通协调,精心组织部署,齐心协力做好试行各
项工作。各县(市、区)农机部门要牵头汇总统计指标数据,计算渔业机械化水平,收集整理本地区的意见和建议,并于2013年4
月1日前通过广东省农业机械数据管理系统填报相关数据,同时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市农业局农机办,以便汇总报省农机化办。
联系人: 薛 虹 电 话:3220092 传 真:3220093 邮 箱:G21487@163.com
湛江市农业局 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