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农通〔2013〕17号
各县(市、区)农机局(总站),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
春节、清明期间将至,是农机事故多发时期,为确保此期间不发生造成人民财产损失的农机事故,给人民过上
个祥和平安之年,根据省农厅《关于做好春节、清明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农办〔2013〕14号)
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两节期间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和农机安全监机构要从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与建设幸福湛江的高度,充分认识做
好节日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检查,抓好监管
春节、清明期间历来是农机易发时段,特别是我市经济还相对落后,客运交通相对滞后,利用拖拉机载人探亲
访友,人货混载等现象时有发生,各县(市、区)要针对这一特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各项切实有效的农机
安全监管措施,加以督促落实,特别是要加强对拖拉机安全隐患较突出的地段和时段的安全巡查和执法力度,同
时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对上道路拖拉机安全隐患的检查和联合整治行动。要充分利用节日期间拖
拉机相对静止,机手相对集中的有利时机,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乡村开展年检审工作和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加
强农机操作手的安全意识,从源头上严防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和涉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值班,及时处置
节日期间,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要安排好专人值班,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完善应急预
案,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市农业局电
话:3220092,13671461190)。
湛江市农业局
201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