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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对我市中央预算内投资糖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

湛农通〔2013〕4号

各有关县(市、区)农业局、发展改革局:

    “十一五”以来,在国家和省发改委的大力支持下,先后安排我市糖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5批共21宗,项

目总投资达到9751万元,十一五”期间下达的建设项目已大部分开工建设并已竣工。在糖蔗生产基地的示

范效应下,我市糖蔗单产和总产都得到大幅提高,为我市糖蔗发展奠定了基础,到目前为止,还有部分项

目没能如期进行开工建设,尤其是第五批调整后项目,省、市纪委启动了问责程序,根据市纪委提出“提

高认识,明确责任,落实整改,吸取教训”的指示,市发改局、农业局及时对项目进行了调整,为确保项

目按期完成,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力度,市农业局、发展改革局决定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未竣工项目实施

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织及时间安排

    市农业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局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各有关县(市、区)农业局、发展改革局协同联合检查

小组,及时联络、通知项目建设单位。检查时间安排在2013年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 检查内容

    (一)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二)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批复的建设期限抓紧项目建设,采取措施的情况。

    (三)项目建设单位制定建设进度计划,建设期限,细化分阶段任务情况。

    (四)资金到位情况,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五)项目建设单位落实法人责任制情况。

    (六) 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七)中央资金的管理情况(是否合理、规范、质量、安全情况)。

    (八)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问题及处理措施。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 检查组严格按照检查内容对照项目单位完成情况。

    (二)被检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写出书面材料待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做好资料归整,对照检查存在的问题、针对项目的落实情况,制定确实可行

的方案,采取补救或弥补措施,确保项目如期进行。


湛江市农业局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