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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督查工作的通知

湛农通〔2012〕244号

各县(市、区)农机局(总站),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精神,按照《广东省2012年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

案》和《湛江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督查办法》(湛农通〔2012〕139号)要求,决定于12月25日—31日

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是否成立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领导小组,是否落实“主要

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 的责任机制,是否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 

    2、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是否符合规定。重点检查2012年受理农民申请、补贴对象公示、补贴对象审

批、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的发放、补贴机具核实与喷字等操作环节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先购机后

申请(审批)、农机经销商代办补贴申请等现象;农户是否按规定标准享受补贴差额购机;对于补贴数额

较大、数量大宗的机具与节水喷灌设施是否现场核实;补贴拖拉机与联合收割机是否注册登记。

    3、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质量与投诉处理情况。重点了解补贴机具的质量状况和农民的反映情况,生产企业

及经销商售后服务工作是否到位。检查农民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核查处理、办理时限、举报人满意度等

情况。

    4、农机购置补贴信息档案建设情况。重点检查补贴材料是否及时归档,享受补贴农户的各类原始资料是

否完整。

    5、农机购置补贴纪律执行情况。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重点督查“三个严禁”、

“四个禁止”、“五项制度”和“八个不得”等纪律要求落实情况。

    二、检查方式

    市督查小组采取面上检查和定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购机补贴政策实施、阳光行动开展情况进行

检查指导,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等方式进行。随机抽查2012年补贴机具情况,每个县

(市、区)抽查1—3个镇,每个镇抽查5—10个补贴对象。主要核对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地址、联系电

话)与实际购机人是否一致,所购机具型号、数量是否一致,所购机具是否投入使用,是否已注册登记

等。

    三、督查人员

    组长:吕胜华  副组长:钟志华

    成员:计文皓  钟  军  谢田桂  薛  虹

    四、督查要求 

    各县(市、区)要对这次督查工作务必高度重视,按照督查内容要求认真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整理好

业务档案,准备好汇报文字材料等,以备检查。

    联系人:薛  虹     联系电话:3220092


                               湛江市农业局

                              201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