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农通〔2012〕251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
现将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粤农函〔2012〕134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省农业厅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防止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附件:关于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粤农函〔2012〕1340号)
湛江市农业局
201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