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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结合农业农村局工作职责,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湛江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发布各类信息文章共590篇,其中政务信息240篇,新闻概况类信息更新118篇,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232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3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4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2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3

4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在对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新要求和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期待方面积极推进,但部分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公开实效还有待继续加强。2022年,我局将继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新职能新形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公开方式、提升公开实效,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处室单位具体承办的工作机制。定期对各处室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二)深入推进政务全过程公开,加强政策解读。进一步强化“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五公开”工作,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十四五规划等政策的解读,及时组织对重大政策、重要文件进行解读,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推进完善公开平台建设。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公开相关栏目信息,进一步优化版面设置,重点突出网站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功能。按市数字政务改革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做好门户网站的改版工作,完善丰富政务公开各个栏目,致力打造统一、全面、权威、高效的公开平台。

(四)加强讯息、新闻发布应对。完善新闻发布机制,建立平台,创新方式,在需要的时候定期和不定期地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及时在官方部门网站、公众号发布事关民生的新讯息、新闻,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向媒体通报情况、发布消息,营造媒体及社会关注支持“三农”工作的良好氛围。做好涉农突发公共事件的舆情应对工作,及时主动回应舆情关切,科学引导舆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