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农业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湛江市农业局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61.08 万元,完成预算 103.25 万元的 59.16%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3.64 万元,完成预算 15 万元的 24.2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52.23 万元,完成预算 80.80 万元的 64.64%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5.21 万元,完成预算 7.45 万元的 69.93% 。
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 减少46.07 万元, 下降43.%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增加2.17万元,增长147.6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减少45.65万元,下降46.64%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减少2.59万元,下降33.21% 。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情况:经广东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中共湛江市委办审批同意,由市农业局、市政府台湾事务局联合组团赴台湾考察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情况交流合作任务,我局陈刘、王拥军同志参加此次因公出国(境)工作任务,因公出国(境)费为3.6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3.64 万元,占 5.9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52.23万元,占85.51% ;公务接待费支出 5.21万元,占8.53%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3.64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由市农业局、市政府台湾事务局等12 个单位出国团组 1 个、累计 18 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赴台交流费,主要用于往返机票及在台湾期间的食、住、行、杂费、保险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52.23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52.23 万元,2017年局机关及下属7个单位 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6 辆,主要用于日常行政公务和行政执法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5.21 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 。
2017年,局机关及下属7个单位 共发生国内接待 62 次,接待人数共 532 人, 主要包括:农业部、省农业厅、省农机推广总站、省扶贫办、省农科院等上级单位工作检查督导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费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