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农党组〔2025〕63号
关于王海泉等同志岗位安排的通知
各科室、直属单位:
经2025年11月17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王海泉同志安排在办公室工作;
陈子昕、胡明玥同志安排在发展规划与乡村产业发展科工作;
王蕊同志安排在计划财务科工作;
叶海霞同志安排在农村合作经济与改革科工作;
张秀益同志安排在市场信息与交流合作科工作;
张帆同志安排在种植业管理科(植保植检办公室)工作;
吴莹春同志安排在种业管理科工作;
李升郅粲同志安排在人事科(离退休人员服务科)工作;
戴银月同志安排在机关党委工作。
中共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