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农函〔2026〕58号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60239号协办意见的函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我局对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60239号的协办意见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保护与社区协同发展、生态价值高质量转化,认真履行农业农村部门职责,重点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生态农业品牌建设等方面协同推进。
一、持续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夯实生态根基
一是强化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持续推进测土配方施肥与水肥一体化,建设22个物联网病虫监测点、480个固定监测点,大力推进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2025年,全市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1138.51万亩,农药使用量6508.57吨,亩均使用量571.41g/亩,亩均农药使用量同比减少6.7g/亩,降幅1.16%;化肥施用量40.56万吨(折纯),亩均施用量35.63kg/亩,亩均化肥施用
量同比减少0.52kg/亩,降幅 1.44%。二是规范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严格落实禁养区制度,推动规模养殖场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全市建成国家级、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84个,生猪养殖标准化比例达85%,生猪良种化、设施化、集约化水平明显提升。2025年,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正在统计填报,预计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为84%,达到全省要求的80%以上。三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截至2025年底,全市12149个自然村实现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省评估认定全市治理率达95.8%,高出全省核定治理水平1.5个百分点,较2024年提升22.6个百分点,高质量完成了涉及农业农村部门的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和省级民生实事目标。
二、充分挖掘“红树林+”生态农业价值,带动社区发展
一是培育红树林生态农产品品牌。依托我市对虾、金鲳鱼、牡蛎等优势水产品产业,用好红树林这张“生态名片”,推动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支持“红树林生态产品”品牌建设,提升产品附加值。
二是发展生态农业观光与乡村旅游。配合自然资源、文旅部门,在保护优先前提下,支持红树林周边村庄发展生态农业观光园、休闲渔业、乡村民宿等业态。结合我市“万村清洁”行动和美丽乡村建设,打造一批红树林特色村落。
专此函达。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18日
(联系人:陈志翔,联系电话:322006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