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农函〔2023〕74号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30024号会办意见的函
我们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30024号的会办意见如下: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而建立的专项基金,是国家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离退休职工基本生活需要,调动在职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维护社会的稳定有着重要作用。我局十分重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缴纳工作,不但在涉农企业中广泛宣传和指导,而且把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作为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运行监测管理中的重要内容。业经湛江市人民政府同意印发的《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湛江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运行监测管理办法》中,把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作为企业信用来考核,评分占比5%。
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企业应尽的基本责任和法律义务。我局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养老保险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推进涉农企业基本养老基金制度落实,特别是落实失信惩戒机制,以零容忍态度将不依法参保缴费情况严重的企业纳入黑名单,继续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在政策优惠、项目安排及各类评优评选中作为企业考核内容,以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应收尽收。
专此函达。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4日
(联系人:杨璐,联系电话:322008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