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农函〔2022〕227号(B)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政协第十四届湛江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220051号提案答复的函
致公党湛江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扶持涉农企业力度的建议》(第 20220051号)提案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把发展壮大涉农企业作为构建农业产业链的核心,扶持和培育涉农企业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引导和推进农业产业经营体制创新,坚持规模化、科技化、标准化、品牌化、集群化、多元化、国际化思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着力提升涉农企业内生动力和市场竞争力。
一、加大扶持涉农企业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依托资源优势,培育壮大涉农企业。一是立足资源优势,推动涉农企业发展。根据资源比较优势逐条制定产业链建设规划,提出了产业链建设的思路、目标和措施,支持涉农企业承担和参与现代农业园区等项目建设。全市已建立国家、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21个(注:省财政给予每个省级优势特色产业园补助5000万元,优势产区产业园15000万元。未含2022年刚获批4个),建设各类农业示范基地、海水养殖种苗基地、标准化示范区、农业机械化示范县、农业科技园、沿海防护林示范带、禽畜标准化示范场、种植示范片、农业科技示范村等107个。二是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我市把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作为构建农业产业链的核心,采用政策倾斜扶持和培育,做到每一条产业链都有若干个“强”龙带动。近年来我市农业龙头企业不断增加,农业产业化规模增大,全市共有国家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9家,省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102家,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214家。其中:2021年新增国家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2家,省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14家,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37 家,总量排在全省前列。今年粤海饲料登陆深交所主板上市,是湛江首家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全市上市企业4家,农业龙头企业占2家(国联水产、粤海饲料)。三是统筹管理,全面增加扶持涉农企业力度。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引进或改造升级提升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争取省财政资金按要求予以奖励。支持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高成长”“单项冠军”等称号的涉农工业企业,按条件要求给予奖励。
(二)发展农产品深加工涉农企业,推动涉农产业集群化发展。2021年全市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集群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31.52亿元,是我市两个超千亿产业集群之一,约占全省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集群主营业务收入的 9.2%,完成增加值 709.83 亿元,约占全省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集群增加值的 10%,湛江市作为全省现代农业与食品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的核心地市,在全省处于第一梯队。目前,全市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集群规上企业 175 家,有恒兴水产、国联水产、渤海农业、金岭糖业、中纺粮工业、海大饲料 6 家骨干企业,“专精特新”企业 12 家,农业基础优越,农副食品加工产业发展后劲强。我市将继续深入实施产业集群建设联动协调推进机制,持续完善产业集群“五个一”工作体系建设,推动建立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集群工作专班,编制产业集群建设行动计划,集中技术、人才、资金、土地、数据等要素资源,推动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集群做大做强做优。
我市把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做为产业链的关键环节来突破,已初步形成了农产品从初级加工到精深加工发展的良好格局,农产品加工转化率提升到60%以上。全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已发展到2000多家,农产品加工业已经成为湛江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目前我市正在制定《推进湛江市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成立了预制菜产业联盟,将以预制菜为突破口,通过农产品食品化工程延长农产品的销售时间、拓展销售空间,倒逼上游农业生产的产业化和标准化,延长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助力涉农企业“接二连三”,推动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集群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引导涉农企业深入实施品牌强农战略。打造了一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和省级名特优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今年新增9个产品入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目前全市累计有38个,总数位居全省前列。我市乾塘莲藕、覃斗芒果、廉江红橙、遂溪火龙果、愚公楼菠萝、徐闻良姜等6个入选广东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获评广东省农业品牌示范基地共有20个,其中我市获评2021年广东荔枝品牌示范基地共有11个、2021年广东丝苗米品牌示范基地1个、2021年广东菠萝示范基地4个、2021年广东柑橘品牌示范基地4个。今年我市成功申报绿色食品企业7家,新增绿色产品11个,目前全市拥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12个,累计74个企业认证了绿色、有机或无公害产品133个,其中46个企业认证绿色产品78个,4个企业认证有机产品22个, 24个企业认证无公害产品33个。美国HACCP认证32家,欧盟卫生注册认证11家。水产加工企业率先建立向全球“直播”生产过程的 “2211”模式的电子网络实时监管系统。
(四)加强农业科技项目引领,加大培育涉农高新技术企业的力度。一是培育涉农高新技术企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湛江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办法》等一系列科技创新政策文件,培育涉农高新技术企业72家,涉农科技型中小企业51家。引导涉农企业依托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团队及科技服务平台,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一体化成果转化联合体,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开展新品种引进与选育、特色农业绿色种养、耕地质量保护、病虫害绿色防控、农产品优质安全、农业信息化、农业节本增效、现代农业装备及配套农艺、绿色高效肥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耕地污染防治等技术创新示范,着力提升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水平,培育我市乡村振兴新动能。二是加强农业科技项目引领。组织发动涉农企业填报我市农业科技征集入库项目,并根据入库项目技术需求和我市农业科技重点工作,设立农业科技项目的专题、项目数和支持额度,解决农业技术难题,推进农业产业发展。三是加强农业重大项目培育和推荐。牢牢把握农业科技项目管理体制改革方向,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校开展技术研究,攻关农业领域关键技术,争取省重大专项支持。截止目前,我市共争取省农业科技项目资金 7020 万元,其中壹号食品、恒兴饲料公司、国联水产公司、海威水产、农产品加工研究所等单位承担了省“现代种业”“精准农业”等重大专项支持,共获得专项资金3100 万元;2020 年恒兴饲料与上海海洋大学等 10 家单位联合申报省科技厅农业领域对接国家重大项目,获得省经费 700 万元支持;省厅以(大专项+任务清单位)的方式安排湛江涉农大专项资金共 2945 万元,扶持我市农业创新平台建设、技术创新、科技扶贫和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
(五)强化政府服务,营造涉农企业发展的优良环境。我市把建立健全服务体系,为发展产业化提供政策、资金、科技、标准化、创品牌等系列化服务和扶持,作为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的重要保障。一是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的相关扶持政策。从财政资金、银行贷款、项目建设、用地、用水、用电、招工等方面给予倾斜,加快推进“12221”市场体系建设,推动我市涉农企业走上了比较规范、良性发展的轨道。积极指导涉农企业项目新增建设用地使用,安排专人配合办理用地预审、建设用地审批等相关手续,开通绿色通道,保质高效完成相关工作。同时要求涉农市县区每年安排不少于 10%的指标用于保障乡村振兴项目用地,并建议做好农业产业园和涉农企业用地选址,确保选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二是改善企业生产基地条件。大力进行农村水利、道路、电网的改造,使农村基础设施有了较大改善,为产业化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市耕地有效灌溉面积343.56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343.57万亩;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424万千瓦,农机装备101万多台套,农机原值达38.4亿元,全市农作物综合化机械水平达48.51%,其中水稻综合机械化率达74.42%,甘蔗综合机械化水平达49%(甘蔗机械化收获水平达7%),我市农业机械化水平走在全省前列;农业科技支撑能力强,拥有各级农业创新中心10家,涉农科研所26家、工程中心22家、重点实验室9家,各级创新平台59个。设施农业快速发展,大棚面积2.4万亩;农业信息化、农产品电商等新业态发展良好。拥有各类规模以上水产品加工企业235家,取得出口卫生注册的企业39家。创建国家、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41个,打造出全国最大的对虾种苗产业园和深水网箱产业园。三是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支持建设295个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其中支持徐闻县开展国家级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工作,安排资金2000万元;支持雷州开展省级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工作,安排资金1000万元。
二、目前主要存在问题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产业链不长,向后延伸不够,农产品深加工滞后,农业产业化程度低。二是农业企业总体规模不大,大多产品科技含量低,带动农户增收的能力还比较弱。三是农业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连结机制不够完善。大多只是单纯的买卖关系,利益联系不紧密。四是创新动力不足,产学研结合不紧密,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涉农企业对创新研发的投入能力不强。五是人才队伍不足,特别是中小企业管理者文化水平不高,缺乏经营管理知识和创新理念,市场的洞察力不强,抵御风险能力低。六是各级政府领导以及相关部门认识不一,未能“牢固树立扶持农业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观念”,特别是在财政资金扶持中,在全省地市级政府中越来越处于较差行列,与湛江市曾经作为农业产业化全国先进市的称号越来越不相称。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与措施
按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围绕农业企业发展的关键环节,着力延伸产业链、打造创新链、筑牢组织链、优化资金链、强化质量安全链和政府服务链(即“5+1”全链条建设),建立健全有利于农业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保障机制,引导和支持农业企业调整产业结构、发展集约经营、不断提质增效,为转变我市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农业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下一步主要工作措施是:
(一)加大扶持力度,培育壮大涉农企业发展。强化政府服务,营造产业化发展的优良环境,进一步贯彻《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的意见》,做到“坚持四个原则”“提高五种能力”“探索联农带农四种模式”,从“四个维度构建龙头企业梯队”,培育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支持农业企业以资本运营和优势品牌为纽带,开展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合作。要加大政府扶持,重点是实行优惠政策、财政项目资金、税收和信贷、科技研发、建设用地、产品出口服务、农产品品牌申报等方面扶持。在年度财政预算中积极争取湛江市委、政府在广东省原有政策扶持基础上,每年安排市级财政一定扶持引导资金,支持特色农业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涉农企业带动作用,构成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广大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形成企业与其他市场主体抱团发展。
(二)支持涉农企业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及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结合国家、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加快建立一批产业关联度大、精深加工能力强、规模集约水平高、辐射带动面广的农业企业集群示范基地。围绕涉农企业建基地,依托基地引龙头,真正形成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企业化管理、系列化开发、社会化服务。支持各级农业企业申报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等项目,加快推动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及品牌化经营。
(三)创新探涉农企业索联农带农模式。积极促进农业企业与农户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入股,实行多种形式的合作经营。在涉农企业通过合同、合作等方式,采取“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十农户”“超市+基地+中介组织+农户”等组织形式带动农户的基础上,创新探索涉农企业联农带农发展,发挥龙头企业在农业全产业链中的引领带动作用,打造农民紧密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探索农民收益共享的生产要素入股模式,推广农民广泛受益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拓宽农民多元发展的创业就业渠道,与农民建立更加稳定、更加有效、更加长效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加快农民致富步伐。
(四)鼓励支持涉农企业研发创新。一是开展产学研合作,着力提高企业研发水平。鼓励农业企业牵头创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立联合开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把产学研合作完整地渗透到生产经营全链条,促进技术创新和推广转化。二是加强企业人力资源开发。农业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和骨干员工优先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阳光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人才培育工程。鼓励农业企业建立培训学校或实训基地,加强内部员工、合作农户的业务技能培训。
(五)支持涉农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一是提高涉农企业创新发展能力,构建体系化、组织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围绕重点产业、关键领域、优势产区,有针对性地做强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头部企业,做优一批引领行业发展的“链主”龙头企业,做强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科技领军型龙头企业,做大一批联农带农紧密的区域性龙头企业,构建龙头企业国家、省、市、县多层次发展梯队。二是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参股龙头企业。鼓励科研院所或科技人员通过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术转让等形式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常娟霞,1336010811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督查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