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农函〔2021〕117号(A)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八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10039号答复的函
林秋妹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支持农民合作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民合作社以上农户为主体、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主基础的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合作性经营组织。发展农民合作社意义重大。农民合作社不仅有利于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促进农业科技推广和培育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素质,还有利于实现农业生产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和集约化发展,有利于实现“小农户”和“大市场”有机衔接,更有利于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推助乡村振兴和农村社会和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我市大力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据统计,目前,全市农民合作社4448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6家、省级以上示范社116家,市级以上示范社192家。我市农民合作社数量,居全省地级市前列。
一、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助力农民合作社发展。近年来,政府和银信部门致力搭建金融支撑体系,推助农民合作社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是政府搭台,助力融资。2017年,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组建了广东省农业担保贷款有限公司,面向农民合作社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提供贴保、贴息的担保贷款,撬动银行资金。另外,2016年,经市政府批准,我局跟市金融局、市财政局联系下发了《湛江市农业“政银保”项目贷款实施方案》,启动农业“政银保”项目贷款工作,采取贴保、贴息方式,推动银行向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放贷。二是银行推出特定信贷产品,解决农民合作社“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针对农民合作社缺乏抵押物、融资需求季节性强和时间短等特点,农行、建行、农商行、邮政储蓄等银行纷纷推出低额信用贷款产品,为农民合作社提供短期、借息、额度为30万元以下的信用贷款,帮助农民合作社解决短期低额信贷融资问题。三是主动作为,加强银企精准对接,解决农民合作社融资需求。一方面,2020年5月,我局组织开展了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情况调查,并将调查情况通报给有关银行,由银行跟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精准对接,解决其融资需求。据统计,全市共有120家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出共计15503万元的贷款需求。另一方面,市邮政局根据上级“乡村振兴”工作部署,2021年5月,制定出台了《湛江邮政惠农合作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在对全市4448家农民合作社全覆盖式对接的基础上,主动为农民合作社提供信息管理、融资、保险、电商、邮寄等服务,助力农民合作社发展壮大。
二、提供保姆式服务,助力农民合作社发展。2019年开始,我市廉江市、麻章区和雷州市结合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工作,分别成立了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为农民合作社提供新办成立、项目申报、报税纳税、商标等代办和社务管理、信息管理、技术培训以及产前规划、产中技术指导或生产托管、产后产品收购加工销售等保姆式服务,协助提供金融融资、电商销售服务,谋划成立农民合作社联合联盟,统筹安排、统一管理,提高市场话语权和产品竞争力,多管齐下,推动农民合作社整体提质和发展壮大。如廉江市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强核、立柱、强链、布局、品质、培土”做法,得到省农业农村厅的高度肯定,并作为全省典型在全省范围推广。
三、致力流通服务,助力农民合作社发展。一方面,积极实施广东省“12221”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即:建立“1”个农产品的大数据,以大数据指导生产引领销售,组建销区采购商和培养产区经纪人“2”支队伍,拓展销区和产区“2”大市场,策划采购商走进产区和农产品走进大市场“2”场活动,实现品牌打造、销量提升、市场引导、品种改良、农民致富等“1”揽子目标),培育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如徐闻加强本地经纪人(代办)队伍建设,邀请“一亩田”公司培训经纪人队伍,开展评选优秀经纪人活动,推荐优秀经纪人与采购商队伍建立对接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徐闻菠萝销售走上发展顺车道。又如湛绿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建立专业农调队伍,对全国各地农产品市场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并通过平台发布,为我市各类农产品采收和销售提供参考。另一方面,加强信息建设,推助农产品销售。近年来,我市致力于农村信息建设、电商服务、直播带货、智慧农业和数字农业,为农民合作社提供信息化服务。一是大力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从2006年开始,我市就逐步推进农村信息化基础建设。目前,全市农村4G网络覆盖率达100%,农村光纤接入用户747015户,其中100M以上光纤用户达620491户。二是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的部署,从2018年起,开展信息进村入户工作,利用三年时间实现益农信息社对行政村全覆盖,整省创建信息进村入户示范省。截至目前为止完成两家县级运营中心建设和1667家益农信息社的申报。并计划于2021年底实现县级运营中心覆盖我市各县(市、区)、益农信息社覆盖我市所有行政村的建设任务并实现可持续运营。三是积极发展“互联网”市场。一方面,利用传统电商平台建设地方特色馆。目前,遂溪县、廉江市、徐闻县、吴川市都在京东、淘宝、苏宁易购平台上设立了地方特色馆,馆内农产品与所在县市的名特优农产品重合度较高,成为推介县域特色农产品形象的网络窗口。另一方面,利用B2B平台销售农产品。徐闻县积极拓展网上销售,建立了“中国菠萝电商产地直供基地”,与“一亩田”达成战略合作协议。第三,利用“网红、短视频+直播”销售农产品。如2019年11月1日,由粤陕两地农业农村部门联合举办的“苹果与火龙果比翼 富县与遂溪齐飞”暨“南果北上,北果南下”系列活动上,利用“网红”现场直播促销带货。据统计,全网网红直播1个小时销售遂溪火龙果约6.8万斤,共计1.7万件。 四是推进5G+智慧农业建设。我市认真贯彻《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粤办函〔2019〕108号)、《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加快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湛府办函〔2019〕63号)精神,积极推进5G+智慧农业试点建设。如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建设的湛江市5G智慧农业科创园,实现5G高清视频监控、5G无线物联网监控,又如广东粤良种业有限公司实施建设的5G+稻稻薯项目现代农业产业园,实现以“5G+数字农业”为建设理念,融入5G、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技术,提供农业种植环境管理、农作物长势分析、农产品溯源等一揽子智慧种植相关应用服务。实现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和产业化相融合,打造遂溪县城月镇“早造优质稻-晚造优质稻-冬种马铃薯”(稻稻薯)为核心的种植基地,建立“北薯南种”现代化农业示范园区,形成具有湛江特色的“5G+数字农业”标杆试点项目。目前这两个项目在逐步推进中。
四、构建政策体系,助力农民合作社发展。一方面,2020年8月,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下发了《湛江市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方案》(湛改委发〔2020〕8号),构建政策体系,明确在高质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融合发展、利益分配机制、财政支持力度、税费优惠政策、金融信贷服务、政策性保险支持、基础条件改善、市场营销拓展和人才培养机制建立等11个方面发力,引导农民合作社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实现集约化、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经营,主体运营进一步规范,创新发展水平进一步增强,适应市场能力进一步提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纽带更加密切,主体质量和运行效率不断提高,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进一步增强,有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另一方面,2010年,湛江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印发湛江市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奖励办法的通知》(湛府办〔2010〕9号),实施品牌战略,对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予以一定数额的资金奖励,鼓励和支持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申办品牌,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
至于订单农业,由于农业生产受天气影响较大,加上市场信息瞬息万变,导致订单农业契约约束力弱、执行力度差,有时甚至导致农民合作社严重损失。如雷州市附城埔北水稻专业合作社,在取得农业订单的前提下,投资700多万元租地800亩种植香芋,在香芋收获时,由于香芋市场价格低迷,原签定订单的订货方直接弃单,导致雷州市附城埔北水稻专业合作社直接损失700多万元。因此,相较订单农业,我们更提倡产前科学规划,即重点根据农产品市场需求量和价格走势,科学做好产前规划,科学定产。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门将进一步落实各项措施,加强引导和服务,推动农民合作社规范、健康和高质量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助乡村振兴。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
(分管领导:梁孟明,经办人:文权胜,联系电话:3220031)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及相关督办工委、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