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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政协第十三届湛江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00014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政协第十三届湛江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00014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市自然资源局:

  陈少雄委员提出的《关于湛江建设国家森林城市的建议》(第20200014)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的会办意见如下:

  建设国家森林城市是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建设美丽乡村,绿化美化村居,能为湛江建设国家森林城市添砖加瓦。近年来,湛江市新农村建设成效显著,但进一步的绿化美化村居仍有待加强。

  (一)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按照国家、省部署,村庄清洁行动在2019年度四季战役及2020年春季战役中已取得初步成效,包括全市12107个自然村已全部完成“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大部分村庄卫生死角、污水黑点及河涌沿岸的垃圾得到及时清理整治;长效卫生保洁机制正逐步建立;村庄村容村貌得到较大改善。目前在已取得工作成效的基础上,要求各地从实际出发拓展优化“三清一改”内容,对标“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着力引导农民群众增强文明卫生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文明、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逐步完善长效保洁机制。把村庄清洁行动与村庄绿化美化、发展乡村产业、建设文明乡风等有机结合,提升村庄的外在美和内在美。同时,加强村庄“三清三拆”后复绿补绿项目建设,着力解决农村群众房前屋后、闲置地及边角地绿化美化工作,杜绝整治后再次返弹。

  (二)统筹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要求,实行乡村清旧补绿、拆旧建绿,积极选用乡土树种,推进农户院内、村道巷道、村边水边、空地闲地绿化美化,保护古树名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植绿种果,发展庭院经济。加大中小河流和乡村水体生态治理,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保护好村域水面、水质,实现河道清洁,水体流畅。同时,重点推进乡村道路硬化、集中供水、雨污分流、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完成村内道路硬化的自然村有9534个,完成率78.75%;完成集中供水的自然村有10197个,完成率84.22%;已完成雨污分流管网建设的自然村有8190个,完成率67.64%;已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自然村有3452个,完成率28.51%。加快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争取在2022年底前,基本建成村道有树、环境优美的宜居生态家园。

  (三)创建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持续推进省级新农村示范片、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的创建,在此基础上再建设一批特色精品村,发挥环境整治及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带动作用。目前,全市范围重点打造7个省级新农村示范片、218个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1个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县、5个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镇、98个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现所有示范村均已启动建设,且均已达到干净整洁村庄标准。同时,要求各示范村在创建过程中,防止大拆大建、简单照搬城市模式,杜绝千村一面、千篇一律。要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打造一批庭院美、道路美、田园美的村庄,保持村庄自然生态环境、乡土气息和田园风光,提升乡村绿化美化水平。

  (四)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强化要素保障,建立政府主导、社会支持、村民参与的投入机制,财政资金要有效撬动民间资本,充分调动社会和金融资本投入,确保乡村建设有钱可用。目前,各级财政有关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资金投入包括省级涉农资金、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资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农村“厕所革命”资金等,已投入452445.5785万元,社会资金投入4914.54万元。

  (五)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农民群众是乡村建设、村庄绿化美化的直接受益者,更是最重要的参与者、建设者。各县(市、区)着力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出动宣传车、入户宣传、发放宣传手册、悬挂横幅、宣传墙画等方式,多方面、多渠道加大宣传的力度,深入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和村庄清洁行动。大力宣传美丽乡村建设相关政策,唤起群众的主人翁意识,使村民实现“要我干”到“我要干”的转变,激发农民群众动手搞清洁、搞绿化、搞建设、搞管护,凝心聚力共同建设美丽家园。截止5月27日,村庄清洁行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宣传工作在持续开展,其中进村入户宣传教育73665次、发放宣传资料1458223份、张贴宣传标语74819条、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1350664人次,有效激发农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意识。

  专此函达。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29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作慧,322002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