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政协第十三届湛江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00012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市住建局:
民革湛江市委提出的《关于推进湛江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建议》(第20200012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的会办意见如下:
一、强化考核,压实责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点难点,该项工作是否卓有成效,直接影响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推进,直接关系到我市农村是否能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乃至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标准。为此,我局在牵头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查以及相关督导考核过程中,将村庄是否完成雨污分流管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指标来进行考核,从而引起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切实压实工作责任,不断提升雨污分流管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完成率。
二、强化示范带动。为示范带动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省农业农村厅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近年来,我市投入省级财政资金36.62亿元,积极开展了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和生态宜居美丽示范村创建等工作,示范创建范围涉及到334个行政村。在此过程中,我们将雨污分流管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作为示范创建工作的一项硬任务来要求。目前这些村庄大部分都完成了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既有效提升了村庄的干净整洁程度,也对周边村庄起到了一定程度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确保2020年底农村污水治理率达40%的目标任务按时完成,我市个别县(市)除采取PPP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外,另外筹集资金来进一步加大投入,由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或乡村振兴办牵头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如遂溪县今年计划投入县级财政资金1亿元,目前已完成雨污分流管网铺设或在建的自然村共200个左右;徐闻县今年先行从省级涉农资金中统筹安排了7000万元,启动了300多个自然村生活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已由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完成了设计成果,部分村庄已开始施工。
专此函达。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26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明彪,1372918761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