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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00076号会办意见的函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00076号会办意见的函

市商务局:

  我们对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00076号的会办意见如下:

  我市是渔业大市,水产养殖是湛江市沿海渔农区传统产业,也是水产品加工、贸易、出口的基础性产业。近年来,我们加强水产养殖业规范管理,推动水产种业和养殖技术提高,促进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为水产品加工、贸易、出口发展提供支持,取得一定成效。

  一、加强水产养殖规划,推进规范管理

  一是为进一步推进水产养殖生产依法规范管理和稳定发展。2019年4月,我市发布了《湛江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及徐闻、雷州、遂溪、廉江、吴川等5个县市养殖规划。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将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保护或公共安全“红线”和“黄线”区域及港口航道等作为禁止或限养区,设定养殖发展区域底线,促进水产养殖业与环境保护和相关行业协调发展。二是摸清“家底”,推进养殖发证工作。为推动养殖规划实施,规范养殖管理,从根本上改变长期无证养殖的状况,我局开展全市水产养殖普查登记工作。对全市上养殖单位进行统一调查登记,共核实登记2.3万户,养殖面积93万亩,完成登记造册。普查工作完成后,以数据库为基础,按照分类管理原则,对养殖业进行依法有序管理,理顺发证程序,加快养殖证发放,为规范养殖场监管,促进养殖业稳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养殖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积极扶持推进工厂化及循环水养殖等集约化节水节地健康养殖发展。目前全市建成大型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石斑鱼基地2个、对虾基地3个。以国联南三基地为代表的工厂化、集约化、生态化循环水养殖模式,已推广到吴川、遂溪、雷州、徐闻等地。以创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为抓手,推进养殖标准化建设,提升养殖与环境保护水平,减少环境污染。

  二是推进深水网箱为代表的深海牧场发展。打造深水网箱产业园、产业带,促进深水网箱产业发展,是我市渔业结构调整,推进现代渔业发展的主攻方向。目前,全市深水网箱发展到3200多个,成为全省最大的深水网箱养殖基地,深水网箱产业链逐步完善。正在争取省级深水网箱产业带项目,总投资1.5亿元。同时 ,积极推进湛江市与中船重工共建深海智能牧场产业链,主动对接中船重工经济运行部,目前已开展选址等前期工作。

  三是做好养殖病害防治,创建健康养殖场。1、举办技术培训班,对我市技术推广系统技术干部、病害测报员、鱼医、重点种苗场及养殖场负责人和渔民进行培训。2019年举办10期,共培训800余人次。2、开展重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检测,做好水产病害测报、预报及种苗产地检疫工作。我市在8个县(市、区)建成县级水生动物防疫站,建立21个病害测报点,对鱼类、贝类和甲壳类共20个养殖品种和种苗病害进行检测,跟踪监测30种病害,并将监测结果上报省主管部门,为健康养殖提供技术支撑。3、加大力度创建健康养殖场,促进养殖绿色发展。至今已创建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29个,省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2个。其中今年新创建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4个,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2个。

  三、提升选育水平,加强质量监管

  (一)突破了对虾的人工繁殖和苗种培育技术,建立了与养殖需求相适应的苗种生产能力

  湛江市先后突破了墨吉明对虾、长毛对虾、日本对虾、斑节对虾、南美白对虾、南美兰对虾的人工繁殖和苗种培育技术,同时迅速转化成为现实的苗种生产能力。全市对虾苗种场有400多家,生产虾苗1620亿尾,占全国优质虾苗数量的31%,占全省的86.3%。我市对虾种业在苗种生产的种类和数量上,已经可以完全做到养殖需要什么种类就繁育什么种类,需要多少数量就生产多少数量。

  (二)建立起对虾良种研发和生产体系,打造湛江虾苗品牌

  初步建立了以遗传育种中心—国家级及省级良种场—苗种繁育场的水产良种研发和生产体系。现有遗传育种中心1家,省级良种场13家,国家级良种场2家,苗种繁育场42家,在全国是唯一有如此完善水产良种种苗生产体系的地级市。这些设施完善、装备先进的现代化大型对虾种业企业支撑了对虾苗种的生产和供应,并与高校和科研单位合作共同申报科研项目,开展对虾良种选育工作。由中科院南海海洋所与海茂水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东方实业有限公司合作研究的“中科1号”;中山大学与湛江恒兴南方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研究的“中兴1号”,还有“兴海1号”“海兴农2号”己通过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研发体系和品牌创建取得良好的效果。目前,湛江虾苗这块品牌已在全国打响,湛江虾苗深受全国对虾养殖户的欢迎。

  (三)种业生产监督管理框架基本形成,苗种生产管理制度逐步完善

  为规范湛江水产苗种管理,提高对虾苗种质量,防止疾病的传播,维护水产苗种生产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渔业法》和农业部《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制订《湛江市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实施“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制度、种苗场登记备案制度,加大对种苗场监管力度。根据《广东省水产苗种专项整治实施万案》、水产苗种列入药物残留抽检计划,统一领导渔政、技术推广、防疫检疫、渔业资源与环境监测等机构,连续多年开展对虾苗种质量专项执法行动,确保了虾苗质量。

  四、出台渔业保险政策,为渔业发展保驾护航

  为切实减轻渔民经济负担,完善渔业风险转移分散机制,全面提高渔业抗风险能力和渔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构筑平安渔业,我们积极开展政策性渔业保险工作。根据省厅关于大力发展涉农保险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渔业生产实际,2019年11月,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湛江市政策性渔业保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及《湛江市政策性水产养殖保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处于征求意见及修改完善阶段。

  分管领导:杨康平

  经 办 人:赵  军

  联系电话:3220012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