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14〕1号)、广东省农业厅《关于促进我省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粤农〔2014〕310号)和《关于征求<广东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函》(粤农函〔2017〕1301号)等文件精神,积极引导家庭农场健康发展,湛江市农业局起草了《湛江市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为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公众参与度,推进科学民主决策,特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修改意见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湛江市农业局(请注明提出意见建议者工作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湛江市农业局农产品加工管理科(湛江市赤坎区百园路63号)
联系电话:0759-3220018
传真电话:0759-3220000
电子邮箱:zjncpjgk @163.com
附件:1、 《湛江市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 《湛江市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编制说明
湛江市农业局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