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湛江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工作,确保项目工程设施正常运行并持续发挥效益,根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粤农农规〔2020〕4号)、《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的通知》(粤农农办〔2020〕201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草拟了《湛江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办法(试行)》。并于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2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期内,无收到修改意见,特此公告。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