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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如何让食用农产品更安全

    近几年来,各地“无公害食品”数量不断增加,同时也存在一些质量问题。因此,强化食品安全刻不容缓。但如何能让市民食用的农产品买得“放心”,吃得“安心”呢?
    加强全面管理  规范生产环节
    要加强对产地环境的管理。各地应积极组织力量对农产品产地,重点是规模生产基地的土壤、水源、大气等进行监测,监测工业“三废”和生产投入品的使用对产地环境的影响情况,并对环境状况作出评价。需要改进的,帮助制定改进的方案和措施,在环境状况合格前,进行限种限养;环境严重不合格的责令退出农业生产。
    要加强对生产投入品的管理。食用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和重金属残留超标,重要原因是农药、兽药、添加剂、化肥等生产投入品不合格,使用方法不合理或过量使用。因此,各地应进一步扩大高毒、高残留农药和有害饲料添加剂、兽药的禁用范围,定期向生产者公布禁用品种。要严格限用品的使用,继续控制和减少化肥施用量,大力推广生物药肥。
    要建设一批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和品牌。以生产过程的标准化为要求,在达标的生产基地和企业中,选择蔬菜、瓜果、花卉、畜禽、水产品、奶制品等农产品实行标准化生产,推出一些优质名牌农产品。并以优质生产基地和名牌农产品,带动周边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工作的进展。
    保证农产品质量  完善六大安全体系
    完善食用农产品安全卫生质量标准体系。根据市场需求和市民消费需求,选择粮食、蔬菜、水果、肉类、蛋类、牛奶、水产品等农产品,按照适合不同生产水平、不同消费层次、不同销售市场的需要,分别制定出不同的食用农产品安全卫生质量标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市场准入性标准:主要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国家尚未制定标准的,地方政府可制定补充标准,但总体上必须要与国家标准相一致。达到这一标准的农产品准许进入一般农产品市场进行交易,确保进入市场的农产品可靠安全。二是优质专卖性标准:主要执行专门机构确认的标准,其标准要高于准入标准,并接近或达到国际同类农产品标准。达到这一标准的农产品准许进入优质农产品专卖店专卖,以推进农产品优质优价,并为消费者提供可靠的购买场所。三是出口标准。将美国、日本、欧盟等主要国家的有关农产品标准提供、推荐给生产经营者,让更多的生产经营者按此标准生产经营,以推进当地农产品的出品创汇。
    建立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对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的管理、对达标生产基地、优质名牌农产品的确定和农产品市场准入权的授予以及对违规者的处理,都需要科学、准确的检测数据作依据。因此,各地应建立起具有先进的检测手段、很强的检测能力和权威性很高的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目前我国大部分省市已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及农用生产资料、农业生产环境进行检测,其检测数据作为农产品质量认证和事件处理的依据。
    建立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优质名牌农产品,只有得到有关部门的认证,并取得证书,才能得到市场的认可。随着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的进行和试点工作的开展,各地也陆续涌现出越来越多的达标生产基地和优质名牌农产品。为了对这些基地和产品进行有效保护,防止鱼龙混杂,维护消费者权益,各地必须加强对达标生产基地和名牌产品的质量认证工作。
    健全和完善农产品质量技术推广体系。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体系建设需要科学技术的支撑,因此,必须开发安全生产技术,加强对生产者的技术指导。各地农委、科委、农业局等部门,应充分利用现有研究推广力量,组织对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的研究开发,指导生产者规范化生产,对农民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各推广机构还联系了一批生产基地,进行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示范,从而推广工作的进行。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体系建设。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必须依法进行,充分发挥法律、法规、规章的保障作用。鉴于农产品安全问题涉及种植、养殖、加工、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重新建立一支执法队伍或以一家行政机构为主进行执法都存在法律上的障碍和实际操作上的困难。为此,各地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由工商局、农业局等部门配合,按照各自职责以及法律赋予的职能,由各家分别执法。在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问题较多的行业和领域组织联合执法,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果。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体系建设。引导农民和企业进行食用农产品的安全生产,引导消费者的正确消费行为,都需要及时、准确的信息提供。各地应高度重视信息体系建设,形成媒体、网站、培训班、入乡入村宣传等各种载体组成的信息网络,及时将市场需求和质量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优质农产品品牌认证情况等,向社会和生产经营者提供,以利于生产经营者选择正确的生产经营方式,消费者选择可信赖的产品。 (来源:广东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