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农通〔2011〕105号
各县(市、区)农机局(总站):
现将省农业厅《关于换发农机安全监理证以及配发胸徽的通知》(粤农函〔2011〕7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省厅的要求,填写好符合换发新证条件的人员《农机安全监理证审批表》(在审批表背面粘贴身份证、原监理证与考试员证等复印件)与《广东省申领新农机监理证及胸徽编号人员名单》,并在审批表与人员名单的相应位置对应粘贴换证人员1寸彩色白底免冠相片各1张,于9月5日前报送我局农机办,以便及时汇总上报。
(联系人:潘红波 联系电话:0759-3220092)
附件:省农业厅《关于换发农机安全监理证以及配发胸徽的通知》(粤农函〔2011〕711号)
湛江市农业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