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农通〔2011〕86 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农机局(总站)、各有关经销商:
现将省农业厅《关于做好拖拉机安全灯光装置查验工作的通知》(粤农办〔2011〕15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省农业厅《关于做好拖拉机安全灯光装置查验工作的通知》(粤农办〔2011〕153号)
湛江市农业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