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农通〔2011〕71号
各有关县(市、区)农业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湛江市果树蔬菜研究所:
2010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自筹资金项目市级补助资金已由市财政局以《关于下达2010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湛财农〔2011〕59号)下达。现将2010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自筹资金项目计划(详见附件1)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有关项目实施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工作计划和宣传发动工作,并根据市下达的计划与建设任务,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根据我市《关于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实施办法》、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格式以及专家意见,尽快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一式两份于2011年6月20日前报我局种植业管理科(同时发送电子文档),经我局批复后组织实施。
二、落实县级自筹资金。有关县(市)农业局要加强与当地财政局联系,落实县级自筹资金,确保项目资金足额到位和项目建设任务的完成。
三、加强项目组织领导和管理工作。项目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项目组织领导,把议案实施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议案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联系人:马俊 联系电话:3220060 传真:3220039 电子邮箱:zj3220060@126.com
附件:1.湛江市2010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自筹资金项目计划明细表
2.湛江市2010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自筹资金项目专家意见表
湛江市农业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