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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学习贯彻《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的通知

湛农通〔2011〕66号

各县(市、区)农机局(总站):

    现将省农业厅《关于学习贯彻农业部<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的通知》(粤农函〔2011〕41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附件:省农业厅《关于学习贯彻农业部<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的通知》(粤农函〔2011〕415号)

湛江市农业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