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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湛江市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督查情况通报

  根据《关于开展2010年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粤农函〔2010〕249号)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在各县(市、区)认真梳理强农惠农政策项目、做好自查的基础上,于2010年5月21日至31日,对徐闻、廉江、麻章、东海等4个县(市、区)2009年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抽查。此次是采取面上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出台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将其作为维护农民利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严格按照“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存折化发放”的要求,不断完善了各项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了强农惠农政策的应有作用。
  二、检查结果
  检查结果表明,我市各涉农单位均能够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强农惠农政策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基本没有出现挪用、截留、虚报、违规使用资金情况,群众比较满意,形成四个特点:
  1、加强领导,落实政策有保障。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落实中央、省有关强农惠农政策,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主要领导经常过问政策落实工作,听取工作汇报,解决实际问题;分管领导及其他班子成员也深入调查、指导工作。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全市强农惠农督查工作。市成立了由市农业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等单位联合组成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各县(市、区)、乡镇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建立领导挂点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运作机制,为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广泛宣传,让广大农民充分了解党的强农惠农政策。为了让群众自觉地维护自己应该享受强农惠农政策,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三农”的关心和支持。通过媒体、报刊等使党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家喻户晓。同时,认真开展对各级业务干部和基层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和教育工作,使各级各层正确掌握和熟悉政策,增强工作责任感,确保政策实施不走样,发放补贴公开公正,使绝大多数群众满意。徐闻县农机局在工作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通过印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额、布置专项宣传栏,设置咨询电话等开展广泛的宣传与咨询活动,使广大农民了解国家的支农惠农政策。
  3、强化监督,落实政策透明度高。我市各地自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断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
  一抓资金管理。对所有强农惠农直补专项资金都由各级财政专户专帐管理,依照各级业务部门提出的补贴标准和计划,经财政审核后,层层下拨,封闭运行。财政、业务部门和农民互相配合、互相监督,直补资金的流向和发放得到全程监督。麻章区把强农惠农资金纳入电子监察系统进行管理,三个镇全部建立了“统一核算”、“统放账户”、“统管收支”、“统办采购”、“统发票据”的“五统”工作机制,严把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流动关,保证资金落实到位。
  二抓资格审核。对各种补助资金,先以村为单位,公布政策,交由群众讨论评议,提出具体意见,然后层层审查核准。核准后的补贴标准和名单再以村为单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有异议的,重新进行调查核实,及时答复或作调整,进行妥善处理。由于广大群众的参与和监督,各种补贴发放基本做到了公平公正,绝大多数群众满意。如,麻章区农机局严把受理和初审关,认真审查申请人资格,坚决杜绝套骗和倒卖补贴机指标现象。为了确认申请人是否具备相关资格,麻章区农机局向申请人所在的村委会发出《关于申请水稻插秧机(收割机)购置补贴情况调查函》,调查申请人有关资格条件情况,让村委会在资格审核关中发挥基础作用。
  三抓项目质量。如对农田整治工程,各县(市、区)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制,严把材料关、资质关、质量监督关、验收关,有效确保工程质量,严防豆腐渣工程的出现。东海岛试验区为确保项目工程质量,由农业局委托具有相应监理资格或监理能力单位对项目工程建设进行监理;同时,充分发挥镇水利人员、村级干部及群众的作用,加强对施工的管理力度,确保每一项目的工程质量。
  四抓项目审计。对扶持的强农惠农重点项目严格审计,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将审计结果作为以后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部门预算单位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五抓检查督促。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和检查有关项目;下派督查组,跟踪检查工程实施和资金发放情况,做到“五查五看”:查财务管理,看财务制度是否健全;查项目实施效果,看有否违背群众意愿搞形象工程;查资金发放情况,看资金是否足额到位;查发放对象,看补助对象是否合政策;查资金用途,看资金是否专款专用。
  4、加强引导,落实政策促生产。我市各地把促进生产、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贯穿于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全过程,引导农民群众用好用活强农惠农政策,改善生活条件,促进生产,发展经济。如,廉江市青平镇高山村委会龙岩垌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共投资96万元,整治农田1200亩,农田受益面积1300亩,改善灌溉面积1200亩,修建渠道5.72公里,项目新增产量(稻谷)340吨,项目新增产值68万元。徐闻县“大禹杯”项目治理南山镇那涧坑,投入扶持资金20万元,完成改造农田面积420亩,修建2个抽水站,配套喷灌带及其他设施,大改善了生产条件,提高了农业综合效益。
  三、存在问题
  我市在贯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部分农民对有关强农惠农政策了解不够全面。受多种因素影响,部分农民没有充分了解相关政策,未能完全享受到自己应该享受的强农惠农政策。
  (二)地方配套资金落实难。对一些要求地方配套资金的政策性项目,受地方财力所限,县(市、区)普遍感到实施困难。即便是通过“一事一议”的形式发动农民筹措资金,有时也受有关政策限制,难于有效组织实施。
  (三)政策落实的行政成本较高、工作经费不足。为保证政策的落实,县、镇政府都需要层层部署、乡村要召开会议,涉及到大量宣传资料的制作、账卡表册的编制、核实公布等的费用,相应增加政府的行政运行成本。而乡镇经费紧张,工作人员少,没有相应的工作经费,工作难于开展。
  (四)个别地区补贴资金未能社会化发放。部分县(市、区)未能按规定以“一卡通”形式发放强农惠农资金,造成监管漏洞。
  (五)乡村信息化管理工作落后,工作量大,效率低。
  (六)个别县(市、区)在项目帐务处理中存在违规现象。一是转帐支付的工程款,收款单位名称与工程发票收款方名称不相符;二是项目承建单位由税务部门代开的工程发票,收款方大多数为个人姓名,且没有加盖项目承建单位的公章。
  四、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今后要在四个方面上下功夫。
  (一)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强农惠农政策,使之家喻户晓。特别要结合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确保有关政策和资金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强化资金的监管。要进一步健全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要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的审计监督检查,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强农惠农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确保上级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运转不出问题,从而发挥更大的效益。
  (三)大力推行惠农“一卡通”。积极协调农村金融机构,加快推行“一卡通”,将有关惠农补贴资金直接打入农民个人账户,实现社会化发放、规范化管理,提高透明。
  (四)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建立农村干部培训机制,增加培训经费,整合教育资源,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努力提高农村干部整体素质,使他们真正成为懂政策、会经营、善管理,带领农民致富奔康的领军人物。
 
 
                                 

                   湛江市农业局
                                  二○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