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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新农合新政策出台 农民本省内看病或即时报销

    卫生部6月29日出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新政策,全国农民将有望实现在本省内看病即时结算报销。

    截至2009年一季度,全国参加新农合人数已达8.3亿人。目前,江西、吉林等省已经实现参合农民省内看病即时结算报销。根据卫生部要求,2009年底前,各省区市都要制定出省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报销实施办法。从2010年起,分别选择1-2家省级和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试点工作,争取3年内以省为单位实现农民住院即时结算报销。

    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副司长聂春雷指出,我国83.4%的参合农民在县内看病,16.6%的参合农民在县外看病。目前,在县内看病农民可以即时结算报销,在县外看病则需回到县里报销。今后,参合农民在省级和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出院时只需交自费部分,可以报销部分由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再与农民所在地新农合机构结算。此举将有利于减轻农民医药费用负担,有利于加强对省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监管,有利于防范利用虚假发票骗取新农合基金等行为。

    卫生部要求,各省区市应制订省内统一的统筹补偿方案,同级医疗机构实行相同的起付线、补偿比和封顶线。各省要合理制定新农合药物目录和诊疗项目补偿范围,明确目录外用药费用比例等。定点医疗机构要实行服务承诺、医疗收费、药品价格“三公开”,并适当降低参合患者预交金的数额,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定点医疗机构将建立严格的准入与退出机制,考核不合格应取消定点资格。(来源:人民日报  白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