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市本级)安排计划请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根据湛江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方向)的通知》(湛财农〔2020〕53号),2020年省下达我市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市本级)1003万元,此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各县(市、区)脱贫攻坚挂牌督战。
二、安排依据
我市是省重点挂牌督战的地级市之一,未脱贫人口共计2950人,分布在10个县(市、区),其中,雷州市722人、廉江市677人、遂溪县462人、吴川市351人、徐闻县272人、麻章区249人、坡头区214人(含南三镇44人)、开发区1人、赤坎区1人和霞山区1人。
开发区、赤坎区和霞山区未脱贫人数较少,分别安排资金各10万元;剩下973万元按照未脱贫人口数比例分别安排到雷州市等7个县(市、区),其中,雷州市238万元,廉江市224万元,遂溪县153万元,吴川市116万元,徐闻县90万元,麻章区81万元,坡头区71万元。(详见附表)
四、使用要求
资金建设内容主要用于支持脱贫攻坚挂牌督战,以及支持受疫情影响的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县(市、区)吸纳贫困人口务工,开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消费扶贫及扶持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能够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项目。
五、绩效目标
吸收贫困人口就业、促进扶贫开发对象增收脱贫,确保贫困人口如期实现脱贫。
该资金安排计划已经市农业农村局党组2020年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报请市政府审定。
妥否,请批示。
附件:湛江市2019年未脱贫人口及资金安排计划情况表
湛江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
(联系人:陈新起,电话:3220087、137××××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