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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中共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湛江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巡察反馈意见二次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4年4月3日,市委巡察办向我局党组下发《关于对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整改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湛巡办发〔2024〕27号),指出我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仍然存在“‘村财镇管’规定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未完全到位”等9个问题和不足。我局党组对市委第四巡察组通报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强化政治担当,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加强督查指导,压实属地责任,抓细抓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巡察督查验收反馈问题二次整改工作,推动整改工作见真章、动真格、出实效,按时高效地完成在整改任务。截至目前,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8个问题,1个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湛江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巡察反馈意见二次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立局巡察整改领导机构,确保二次整改有序推进。在《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基础上,2024年4月19日,印发《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进一步健全我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二次整改工作组织领导,有效确保了二次整改工作的有序推进和取得成效。

(二)强化研究部署,组织推进二次整改工作。2024年4月15日,我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局党组2024年第9次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对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整改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在巡察整改中彰显政治担当;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强有力措施取得整改实效;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建立“三农”工作长效机制。

(三)制定二次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落实措施。根据《关于对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整改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湛巡办发〔2024〕27号)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中共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湛江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巡察反馈意见二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项问题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

(四)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二次整改工作。2024年4月23日,印发《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召开全市农村集体三资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持续整改工作会议的通知》。4月26日组织召开了全市农村集体三资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持续整改工作会议,印发了二次整改任务清单,并对二次整改任务及要求作了部署,压实属地责任,组织推进整改。

(五)市纪委监委发力,推动整改走深走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宋会勇同志亲自包项,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农村集体“三资”问题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研究部署推进整改。刘勇副书记亲自带队开展实地调研督导,并抽调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和驻我局纪检监察组人员组成2个调研组,于2024年5月13—15日分赴各县(市、区)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调研督导,全面摸清当前我市各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情况及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形成了《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调研情况报告》。市纪委监委主持建立“湛江市基层监督云平台”,收录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信息,广泛发动群众注册登陆对农村集体“三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在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署下,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县包镇、镇包村”工作机制,全覆盖开展检查督导,依法依规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以案促改,推动农村集体“三资”问题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六)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整改推进合力。一是召开整改协调会。4月19日上午,联合市财政局、市委社工部召开了农村集体三资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持续整改工作协调会,对湛巡办发〔2024〕27号文反馈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分析,共同商定整改落实措施。二是联合督导整改工作。4月19日下午,我局联同市财政局对麻章区财政局和麻章区麻章镇财政所等地“村财镇管”工作进行了实地督导,督促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审核把关,全面落实“村财镇管”制度,强化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

(七)开展实地督导,推动二次整改落实。2024年8月以来,以问题为导向,我局联合驻局纪检监察组,陆续对雷州市、廉江市、吴川市、遂溪县、经开区等各县(市、区)二次整改工作进展实地督导,了解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督促落实属地责任,明确整改任务和标准,建立健全体制机制,高效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督促建立长效机制,防范相关问题再度发生。

(八)召开民主生活会,落实二次整改责任。2024年10月18日,我局党组印发《关于印发<湛江市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乡村振兴资金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巡察反馈问题二资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的通知》(湛农党〔2024〕60 号),11月20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结合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巡察反馈存在问题,班子成员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反思存在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根源,提出切实可行整改措施。

(九)建章立制,做好后半篇文章。在组织推进二次整改工作过程中,我局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通报反馈问题,逐一深入分析,深挖问题根源,依法依规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制定《湛江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对农村集体资金管理、资产资源管理、交易管理以及违纪违法行为法律责任作出明确,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推动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

(十)举一反三,全面推进专项整治。2024年6月5日,印发《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湛农通〔2024〕71号),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存在问题,进一步清查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并建立台帐,大力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全流程网上交易,推动我市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防止农村集体“三资”流失,降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廉政风险,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紧紧围绕市委巡察办《关于对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整改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湛巡办发〔2024〕27号)指出的“‘村财镇管’规定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未完全到位”等9个问题和不足,进行逐项梳理,列出整改清单,逐一整改落实。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清单序号3"'村财镇管'规定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未完全到位。全市排查出"三资"问题线索10条,还有4条正在整改中,"村财镇管"问题仍然存在;雷州市白沙镇爽西经济合作社将75.8万元存入村干部个人账户管理,只有一份处理情况说明,没有其他佐证材料;没有针对问题查摆,没有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实施方案。

问题根源分析:

调研发现,造成“村财镇管”规定落实不到位问题,主要原因有:一是人员力量薄弱。部分乡镇(街道)财政所对“村财镇管”工作重视不够,设置“村财镇管”专岗不足(一般仅有3至5人负责“村财镇管”工作),人员力量薄弱,难以满足“村财镇管”工作需要,导致“村财镇管”规定落实不到位;二是内控制度不完善。个别乡镇(街道)财政所未能建立健全专岗设置、农村集体资金使用管理、办事审批流程等内控制度,导致“村财镇管”工作把关不严;三是疏于系统学习。我国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湛江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但个别乡镇(街道)财政所和村干部疏于系统学习,未能全面、系统地把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相关政策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村财镇管”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

一是组织召开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整改工作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专题部署会,及时部署存在“村财镇管”问题线索的徐闻县、遂溪县和廉江市,加快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并按时提交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佐证材料;部署要求雷州市补充提交雷州市白沙镇爽西经济合作社将75.8万元存入村干部个人账户管理问题的整改落实佐证材料。

二是落实牵头整改责任,会同市财政局就“村财镇管”存在问题进行深入根源分析、查摆,制定出台行之有效的整改落实措施。

三是开展农村财务管理问题排查整治,全面查清问题底数,依法依规推进整治,推动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

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完成):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通过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组织部署,强化部门联动,建立整改台帐,安排专人跟进,联合开展督导,指导完善内控机制,督促雷州市、廉江市、遂溪县、徐闻县落实具体问题整改,推动“村财镇管”规定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落实,同时举一反三,组织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完成整改任务。目前,雷州市白沙镇爽西经济合作社收入75.8万元不入公帐问题通过镇纪委监委查处已完成整改,廉江市、遂溪县、徐闻县10条“村财镇管”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也已整改落实。

(二)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清单序号4"财政部门审核把关不严格"问题整改未完全到位。没有深挖问题根源,没有制定相应的资金使用监管方法和制度;徐闻县海安镇文部村委会集体入账的问题整改中,佐证资料与报告有出入,资料不全,税票也没有提供全;雷州市白沙镇官茂经济合作社违规使用47万现金支付村干部工资的问题,没有相关整改佐证材料,只有一份对村干部的处理情况说明。

问题根源分析:

调研发现,造成财政部门审核把关不严格问题,主要原因有:一是督促指导不到位。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对乡镇(街道)财政所“村财镇管”工作督促指导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入帐票据不全、“白条”入帐等问题并督促整改。二是审核把关不严。个别乡镇(街道)财政所工作人员审核把关不严,对村集体报帐资料审核,侧重审核民主决策程序和开支合理性,未能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审核报账票据的完整性和规范和,导致出现票据不全甚至出现“白条”入帐现象。三是提供规范开支凭证难。村集体日常开支类别繁多,既有人工工资、公共水电费用、交通费支出,还有公共设施维修维护、日常用品购置和民俗活动等支出,有些开支十分零碎,难以开具发票等规范支出票据,导致村集体提供规范开支凭证困难。

整改措施:

一是落实牵头整改责任,会同市财政局就“财政部门审核把关不严”问题,深挖问题根源,制定出台相应的农村集体资金使用监管制度。

二是督促徐闻县补充提交徐闻县海安镇文部村委会集体入账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佐证材料,雷州市补充提交雷州市白沙镇官茂经济合作社违规使用47万现金支付村干部工资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佐证材料,确保问题整改佐证材料全面、完善、有效。

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完成):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通过制定整改措施,强化部门联动,完善政策体系,联合开展督导,督促雷州市、徐闻县落实具体问题整改,推动财政部门审核把关不严格问题整改落实。目前,雷州市白沙镇官茂经济合作社违规使用47万现金支付村干部工资问题以及徐闻县海安镇文部村委会集体入账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清单序号5"村级自治组织人员监督不力"问题整改未完全到位。对于违规使用集体资金现象屡有发生的问题,农业农村局没有从自身应承担的职责职能中查摆问题,对如何避免违规使用集体资金现象没有进行深入研究和部署谋划;市农业农村局仅是发函民政局协助监督工作和对徐闻、雷州、廉江、吴川、坡头、经开区民政局发出整改通知,没有与部门之间形成整改合力,没有共谋划、共整改。

问题根源分析:

一是政治意识不强。我局主办科室政治意识不强,对村务监督不力问题整改,仅通过发函和协调方式,协调负责村务监督工作的市民政局(2024年市委社工部成立后,村务监督工作职责由市民政局划转市委社工部负责)组织整改,未能严格落实巡察反馈问题“照单全收”政治要求和认真落实巡察反馈问题牵头整改的主体责任,导致整改工作未能共谋划、共整改。二是农业农村、财政、民政等部门未能形成监管合力。在农村集体“三资”日常监管工作中,农业农村、财政、民政等部门各自为政,未能有效形成监管闭环,导致村务监督工作不到位。三是农村监事机构难未能发挥监督作用。各村虽然基本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及章程规定选举产生了监事机构,但由于农村监事机构跟村长的从属关系,加上农村熟人社会等因素影响,导致农村监事机构实际上难以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及农村集体资金开支等工作进行有效监督。

整改措施:

一是落实牵头整改责任,会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就“村级自治组织人员监督不力”问题,深挖问题根源,明确部门责任,加强配合协作,形成整改合力。

二是配合加快出台《湛江市村民小组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

三是联合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实地抽查督导。

整改成效及落实情况(整改完成):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通过制定整改措施,落实牵头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作用,加强培训培育,完善政策体系,举一反三,组织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做好后半篇文章,推动村级自治组织人员监督不力问题整改落实。

(四)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清单序号6"清产核资工作不实"问题整改未完全到位。针对清产核资工作,市农业农村局于2023年1月9日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农村政策与改革统计年报和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要求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但对于清查结果仅有一张湛江市2022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统计截图,没有相关的佐证材料。

整改措施:

组织召开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整改工作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专题部署会,要求各县(市、区)至少提供1个村2022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部署、报表等档案资料,完整提交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完成情况佐证材料。

整改成效及落实情况(整改完成):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通过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跟进,收集整理清产核资报表,完善佐证材料,推动清产核资工作不实问题整改落实。

(五)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清单序号7"农村集体'三资'交易平台建设不完善,不能发挥功能作用"问题整改未完全到位。市农业农村局对于该问题的整改资料中,仅有统计了2015年以来平台累计完成交易7257宗,涉及金额1146681.84万元,没有从本单位监管、指导职能中查找问题,没有对规避通过平台交易行为制定强有力的监督措施,没有建立规范"三资"交易平台使用的长效机制。

问题根源分析:

一是原县级农村集体“三资”交易服务平台功能不完善。2015年,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联合牵头部署,以县(市、区)为建设单位、以乡镇(街道)为终端,建设了县级农村集体“三资”交易服务平台。由于当时技术落后,未能实现农村集体“三资”全流程线上交易,加上各县(市、区)平台系统不统一,不具备全市联网监管功能,导致监管难。二是政策体系不完善为规避平台交易行为创造了借口。2015年印发的《湛江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规定》(湛办发〔2015〕3号),规定农村集体“三资”平台交易实行交易标的标准控制政策,交易额未达到标的的不需要经平台交易,达到标的以上的才需要经平台交易,交易标的标准由县级制定。由于个别县(市、区)制定的交易标的标准过高,导致农村集体“三资”私下交易行为时有发生。

整改措施:

一是就规避通过平台交易行为问题,组织从本单位监管、指导职责出发进行全面复盘,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结症。

二是针对存在问题,谋划制定出台规避通过平台交易行为问题监督措施,建立规范通过平台交易长效机制。

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完成):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通过建立全流程网上交易平台,出台平台交易管理制度,完善政策体系,推动农村集体“三资”交易平台建设不完善不能发挥功能作用问题整改落实。

(六)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清单序号8"多地违规低价或长期出租集体土地"问题整改未完全到位。市农业农村局自查过程中发现违规低价或长期出租集体土地的情况7条,已落实整改6条,材料中只有一份整改统计表,没有整改具体的佐证材料。

整改措施:

召开全市专题部署会,组织霞山区、雷州市、廉江市、遂溪县和徐闻县加快“违规低价或长期出租集体土地”问题整改,限期提交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整佐证材料。

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完成):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通过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组织部署,建立整改台帐,安排专人跟进,开展实地督导,督促霞山区、雷州市、廉江市、遂溪县、徐闻县落实7个违规低价或长期出租集体土地问题全面整改,推动多地违规低价或长期出租集体土地问题整改落实。

(七)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清单序号9"侵占集体土地资源现象严重,群众诉求不被重视"问题整改未完全到位。市农业农村局针对侵占土地资源现象如何处理、群众诉求如何处理没有具体回应,佐证材料只有整改表格数据,没有具体整改情况,以表格代替整改;对于麻章和遂溪两起侵占问题,没有相关跟进处理的佐证材料。

整改措施:

一是完善政策体系,明确侵占农村集体土地资源问题处置办法,打击侵占农村集体土地资源违规行为,防范相关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进一步收集整理麻章和遂溪两起侵占农村集体土地问题整改落实佐证材料。

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完成):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通过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组织部署,建立整改台帐,开展实地督导,完善政策体系,建立长效机制,督促霞山区、麻章区、雷州市、廉江市、遂溪县、徐闻县落实具体问题整改,推动侵占集体土地资源现象严重群众诉求不被重视问题整改落实。目前,麻章区太平镇王村村委会村民周广山侵占村集体鱼塘长达30年村集体多次要求其归还无果问题、遂溪县黄略镇殷屋村委会南边村北边村村民杨某等人拒不执行遂溪县人民法院判决问题,以及我局“举一反三”自查发现的11条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问题均已基本得到解决。

(八)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清单序号11"土地确权工作不实"问题整改未完全到位。全市排查出土地确权不实问题土地12.1817万亩,已完成整改5.3842万亩,还有6.7975万亩待整改,材料中仅提供排查情况统计表,已完成确权的5.3842万亩土地整改工作没有相关佐证材料,关于后续土地确权工作如何落实到位没有明确的工作方案。

整改措施:

组织召开全市专题部署会,组织坡头区、雷州市、吴川市、遂溪县、徐闻县和经开区,加快土地确权不实问题整改,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并提供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

整改落实情况(取得阶段性成效):

该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通过及时部署,建立整改台帐,开展实地督导,督促坡头区、雷州市、吴川市、遂溪县、徐闻县、经开区加快土地确权不实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对未能完成整改问题,督促指导有关县(市、区)列出问题清单,结合下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推进整改。

(九)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清单序号12"集体资源管理廉政风险大"问题整改未完全到位。市农业农村局对各县市区落实属地责任督促不到位,没有对集体土地资源管理工作查漏补缺,对廉政风险点没有深挖根源,没有把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

问题根源分析:

2017年以来,我市组织开展了农村集体资产年度资源清产核资,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台帐。然而,由于我市农村集体体量庞大(全市有1.2万多个自然村),资产资源数量众多,农业农村部门和乡镇(街道)人员力量有限,难以做到逐村逐地实地核实,导致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台帐未能做到“应纳尽纳”,从而导致存在“编外”资源,引发廉政风险。

整改措施:

一是组织召开全市专题部署会,组织部署"集体资源管理廉政风险大"问题再整改工作。

二是制定《湛江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政策体系,防范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廉政风险。

三是开展实地督导工作,推动整改工作属地责任落实,督促完成整改任务。

四是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台帐,推行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管理,防范监管漏洞。

整改成效及落实情况(整改完成):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通过及时部署,指导建立管理制度,完善政策体系,联合开展督导,举一反三组织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台帐,创新办法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信息化管理,畅通举报渠道,推动集体资源管理廉政风险大问题整改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组织推进未完成整改事项的整改工作,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巡察整改工作任务,切实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

二是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和动力,建立长效机制,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措施来抓,积极履职,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研究部署和督促指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组织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各项工作,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净化农村社会经济环境,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助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湛江农业农村高质量跨超式发展。

三是持续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组织完成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省平台定点描边,打造全省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一张图”,常态化推进“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平台”农村集体财务记帐月结,推动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

四是全面推行“广东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管理平台”等全流程网上平台交易,防范暗箱操作,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

中共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