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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解读《湛江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

相关链接: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年4月13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湛江市防止耕地 “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工作方案》起草背景

2020年11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性紧迫性,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共同扛起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2021年1月2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强调全省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始终绷紧国家粮食安全这根弦,坚决守住粮食安全生命线,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全省水稻种植面积稳定在2600万亩以上,产量保持在1000万吨以上,稻谷自给率稳定在60%左右,薯类、豆类和玉米产量基本保持稳定,粮食产能稳定在1200万吨以上;确保全省粮食种植面积不减少、产能有提升、产量不下降。湛江市是粮食大市,保住粮食红线举足轻重。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有关单位起草了《湛江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明确全市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400万亩,产量保持在140万吨,稻谷自给率稳定在60%以上。

二、《工作方案》明确了九项主要任务

(一)加强耕地保护和种植用途管控。

湛江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签订《湛江市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与乡镇政府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做到层层签订责任书,级级落实责任制。省下达给我市耕地保有量任务为629万亩,其中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535万亩。根据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与任务,按时按质保量完成“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等五项任务。将任务重点分配给垦造水田后备资源相对较多、水源条件有保障的县(市)组织实施。

(二)强化和完善粮食生产基地建设。

稳定水稻优势产区种植面积,以产量10万吨以上的优质稻生产大县和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5万亩以上的县为重点,突出东西洋水稻连片种植22万亩,以及水稻连片种植超10万亩的鉴江平原、九洲江平原等粮食重大生产基地建设。

(三)切实保护种粮积极性。

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农机补贴,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户。切实保护种粮积极性。落实土地出让收入支持农田建设和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等扶持政策。

(四)大力推进农田基础设施建设。

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在“十四五”期间,加快雷州青年运河大型灌区和一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建设,为相应灌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创造条件。通过完善中小型灌区节水灌溉体系与农村中小型机电排灌体系,为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和农村生活提供安全保障。

(五)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增施有机肥、实施有机肥替代行动等耕地培肥措施。稳定粮食生产功能区167万亩以上,引导粮食生产功能区至少生产一季粮食,种植非粮作物的要在一季后能够恢复粮食生产,加大涉农资金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力度。

(六)着力推广农业机械化技术,为粮食提供技术支撑。

积极开展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试验示范,着力解决水稻机插、玉米籽粒机收等瓶颈问题。切实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为粮食生产提供保障。开展“补短板,强弱项,大力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活动,积极开展水稻无人机直播、精量穴直播等机械化种植技术试验、示范与推广。

(七)建设粮食产业强市,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

引导种植结构调整,引进推广种植水稻优质良种,加强绿色生产,从源头上确保质量安全。严守“种粮卖得出”底线,让农民卖“明白粮”“舒心粮”。加快粮食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军粮综合保障基地项目、遂溪县地方储备粮油中心库建设项目、广东怡丰米业15万吨无菌自动化大米加工仓储物流一体化项目等项目建设。培育一批粮食类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八)加强耕地种粮情况监管。

建立健全防止耕地“非粮化”长效监管机制。综合运用卫星感等现代信息技木手段,加强对粮食生产功能区、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及垦造水田等地种粮情况的监测评价。

(九)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

各地要对撂荒耕地开展拉网式、台账式排查,不留死角,摸清底数,掌握实情。查清耕地撂荒原因,建立撂荒耕地整治台账,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开展撂荒地“零弃耕”整治活动。将整治村边、路边撂荒耕地作为提升村容村貌任务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对出现大面积弃耕、撂荒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要求,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要抓好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形成支持保障合力。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列入粮食安全政府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明确各地粮食生产面积底线,将市级下达的粮食生产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压实各地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