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党支部、各科室(办):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将于2014年9月底基本结束。根据省委和市委要求,现就做好我局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召开总结会议
根据教育实践活动总体安排,中央和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将于10月上旬召开,市委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将在中央和省委召开总结大会之后召开。为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和市委总结大会的精神,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将安排在市委召开总结大会之后。按照市委有关工作部署,市委第四督导组届时将派人参加我局的总结会议。
二、关于报送总结报告
局各党支部和科室(办)要按照局实践办《转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兰考县委和河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汇报时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湛农群组办〔2014〕32号)要求,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认真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工作。各支部和科室(办)负责人要亲自主持、加强指导,在全面总结本支部、科室(办)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突出成效、有效做法、成功经验等基础上,形成总结报告,于10月10日前分别以党支部和科室名义报送局实践办。
同时,各党支部和科室(办)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把做好总结工作与开展专项整治、推进整改落实、搞好建章立制结合起来,通过回顾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不断深化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湛江市农业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4年9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