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31日至8月18日,市委第四督查组对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农业农村领域乡村振兴资金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专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督查,并于2024年4月反馈督查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位研究部署,强力有序推动整改落实
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市领导,高度重视乡村振兴资金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亲自督导我局做好整改和成果运用。期间,吴国雄副市长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调度巡察整改情况,强调各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增强抓整改的政治自觉,形成工作合力,迎难而上,紧扣问题本身和本质落实整改,加快乡村振兴资金支出和提升使用绩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整改工作机制
我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本着对党负责、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与原则,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担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制定整改方案,实施台账式、清单式管理,以上率下严把整改质量;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巡察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带头研究、带头推动、带头整改,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7次党组扩大会议,带头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传达贯彻市委巡察办整改约谈会议精神,定期研究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将巡察整改与乡村振兴新任务、新要求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2024年11月20日,局党组自觉召开市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乡村振兴资金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督查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和整改责任领导围绕巡察与督查反馈意见,进行自我检视、深入查摆,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从学深悟透、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工作作风等方面,深入开展自我批评、自我革命,进一步提振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三、强化领衔攻坚,紧盯重点问题整改突破
局党组坚持实事求是、分类分批、突出重点、上下联动、全面系统原则推进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充分发挥带头作用,靠前指挥抓整改落实。期间,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聚焦粮食生产任务、高标准农田等重点难点问题,实行带头领办,主持“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巡察整改推进会”“局长亮灯会”“局分管领导会议”“局科长工作会议”等会议,多种形式、多层次、多方位集中研究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持续跟踪问效。局分管负责同志主动认领整改任务,落实好“一岗双责”,实地调研指导,确保分管领域巡察整改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2024年,高标准农田、粮食安全工作获得省农业农村厅专函表扬,得到市委书记、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局党组书记提出开展“效能提升年、制度建设年、创新发展年”活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完善长效机制,助力推动巡察整改成果得到持续巩固和深化。
四、充分发挥监督坚实力量,全面护航巡察整改工作
我局联合驻局纪监组对麻章区、经开区、雷州市、廉江市、吴川市、遂溪县等6个县(市、区)整改情况逐一复盘,实行现场实地“回头看”检查,发出乡村振兴资金督查意见,推动整改工作见真章、动真格、出实效。主动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建立防控措施,为巡察整改筑牢风险防线。建立“巡察整改视窗”网站专栏,及时公布巡察整改动态,并编制工作简报,利用大厅电子展示屏播放巡察整改情况短视频,认真落实开门整改,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加快推动整改工作落实。
五、强化标本兼治,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局党组坚持把治标和治本紧密结合、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相结合、精准施策与标本兼治相结合,既大力推进整改具体问题,又注重加强建章立制。我局深入剖析资金管理使用各环节、各链条存在风险点,健全乡村振兴资金、一村一品、耕地地力补贴、农机项目管理、扶贫资产处置等制度共39项,切实通过整改一个问题,推动堵塞一类漏洞,健全一套制度,不断完善农业农村领域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体系。
六、以巡察反馈问题为导向,认真推进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做到学用结合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武装,用好用足乡村振兴资金。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统筹安排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每月定期梳理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建立第一议题数据库。局分管负责同志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深入研究充分用好用足乡村振兴资金,奋力开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局面。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举办11期全市农业农村领域财政金融项目和专项工作谋划培训班,深入研究乡村振兴项目新政策、新要求,多方拓展乡村振兴投入渠道,加快补齐“三农”基础设施短板。三是建立资金管理台账,加强调度监测。严格落实“一月一调度”机制,实行清单化、项目化、责任化推进,以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对资金支出缓慢、项目实施推进不力县(市、区)政府发出提醒函,全力以赴推动管理提质、支出提速。四是局领导研究督导推进,破除资金使用堵点难点。局主要领导同志多次召开局党组会、局长亮灯会、破零攻坚会、资金支出专题会,剖析资金支出堵点难点,研究对策、促进整改,经常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下沉县镇村实地检查,协调解决资金支出难点,加速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进度。五是建立资金长效机制,巩固资金整改成效。制定项目申报、审批、预算执行、项目实施监管、项目验收、绩效监控等全流程、全链条监管制度,形成一个完整、高效、规范的管理体系。六是深入研究农村集体“三资”堵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联合市财政局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反复出现的堵点淤点难点问题深入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印发《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湛农通〔2024〕71 号),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堵点淤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同时谋划出台《湛江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完善政策体系,建议长效机制,推动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监管。
(二)加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水稻机种项目管理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剖析项目未能实施原因。二是请示上级部门,按要求盘活资金。三是争取多方支持,着力突破水稻机种短板。经过多年的推进,我市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取得了较大的提升,2024年,水稻机种率约40%,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81.65%。四是提前研究谋划项目,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按照督查验收组指导意见,强化作风建设,树立谋事在前理念,加强项目预算审核。近年来,全市农机化建设项目资金居全省前列,农机化项目工作扎实推进,我市农业机械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五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为强化项目谋划、预算审核管理,压实项目建设事前、事中、事后管理责任,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项目管理体系,解决项目难点、堵点问题,防止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我局已印发项目申报审核细则,并于2024年5月28日,印发《湛江市农业机械化项目管理工作指引》。
(三)提升驻镇帮镇扶村资金投入产业水平
整改情况:一是多次召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推进会,研究驻镇资金投入产业情况,加快推进驻镇帮镇扶村资金支出。二是举办2场培训班,加强对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三是印发《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依托广东省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信息平台-项目资金模块建立驻镇资金产业项目库,对资金投入乡村产业项目提出指导意见。
(四)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管理
整改情况:一是统筹政府专项债、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建设配套设施。二是制定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与整改措施,对问题进行清单台账式推进整改落实。三是加强污水处理站的巡查和运维。四是建立《湛江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湛江市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攻坚行动方案》等生活污水项目长效管理机制。
(五)发挥项目建成后生产效益作用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实地督导,指导整改落实。二是保障原料供应,扩增生产总量。三是改进生产加工设备,提高销售收入。四是改良产品包装,拓展销售渠道。五是建立工作机制,发挥资金示范引领作用。制定并印发项目申报、资金管理、绩效管理等制度,想方设法发挥项目效益,发挥支农资金示范引领作用。
(六)加快盘活耕地地力补贴资金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往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结余清算工作。二是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补贴发放工作。三是印发了《湛江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指引》(湛农通〔2023〕158号)、《湛江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湛农通〔2024〕97号)、《湛江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机制》(湛农通〔2024〕96号),建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申报一审核一反馈一复核”管理机制,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
(七)加快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分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督导工作方案,落实“一月一调度”机制,定期跟踪资金分配情况,对进展缓慢的地区进行督导推进。二是举办培训班,强化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对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提升各地资金管理水平。三是制定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管理制度,指导加强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储备力度,坚持目标明确、绩效优先、分配科学、动态调整原则,规范资金分配期限、程序、因素等,进一步强化激励导向,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能。
(八)加快驻镇帮镇扶村资金支出
整改情况:一是提请市领导研究推进,分析支出缓慢原因,凝聚部门合力,分类施策推进加快资金使用。二是制定印发《湛江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制度(试行)》《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强化统筹协调、加快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使用。三是定期调度通报,对资金支出缓慢的县(市、区),组织开展实地调研,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推进加快资金支出。四是举办业务培训班,指导各县(市、区)、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加强对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九)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项目属地农业农村部门主体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有序推进整改。二是实地调研指导,推进加快解决资金、项目用地问题,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三是印发资金管理、绩效管理、项目验收等制度,强化制度建设,规范项目管理。
(十)加强项目审批把关
整改情况:一是对出现审核不严的原因进行风险排查追踪。二是召开整改推进会议,协调解决项目存在问题,加快推进项目完成建设。三是印发指导意见,指导有关单位做好项目储备、审核监督管理工作。四是制定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细则,加强项目申报、审批监管。
(十一)加快推进生活污水项目验收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项目验收情况,印发提醒函,督促加快验收进度。二是印发《湛江市农业农村局项目验收管理制度(试行)》,强化项目验收管理。
(十二)加强项目建成后跟踪管理
整改情况:一是再次研究推进,细化问题整改方案。二是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建立项目建成后跟踪排查台账,举一反三推进整改。三是实地督导检查,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四是建章立制,加强生活污水项目、农机项目后续管理。
(十三)加强扶贫资金资产管理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湛江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全面加强我市扶贫资产后续管理的通知》《湛江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扶贫资产收益类项目管理的通知》《湛江市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湛江市扶贫项目资产处置指引》等文件,形成监管闭环机制,规范和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管理、处置,有效防范扶贫项目资产损失风险。二是组织培训和督导,提升基层干部扶贫资金资产管护水平。三是加强监测和调度,及时查摆处置扶贫资金资产风险隐患,确保持续发挥效益。
(十四)加强农业应急救灾资金管理
整改情况:一是摸清问题原因,结合实际工作,指导加强与县财政沟通协调,加快资金拨付。二是举一反三,定期调度通报,联合驻局纪监组到重点地区指导,督促各地加快资金拨付使用。三是印发《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管理使用工作指引》《湛江市农业农村邻域农业防灾救灾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明确申请使用时效。四是主动请示汇报,积极争取上级救灾资金。
(十五)认真贯彻落实惠农政策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提醒函,推动有关地方严格落实惠农政策。二是联合督导指导,指导分类分批整改落实。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加强对农民的政策宣传,切实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政策。四是印发惠农补贴发放工作机制,健全落实惠农政策制度。
七、立足常态长效,持续深化巩固整改成果运用
我局将坚持以严的要求、实的行动,充分运用好专项巡
察整改成果,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推动提升工作水平结合起来,持续深化理论学习、持续巩固整改成效、持续深化结果运用,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奋力推进湛江“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9-3222316,邮政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军民路29号;电子邮箱:zjjhcwk@163.com。
中共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