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品质量安全,关系我市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食品安全。为加强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养殖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2023年第三季度,我局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配合做好2023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2023年度湛江市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方案》《2023年度湛江市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我局组织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站、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协助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湛江)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农业农村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广东省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对我市经开区、坡头区、遂溪县、徐闻县、吴川市、廉江市和雷州市的水产养殖生产单位(企业)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例行监测和风险评估抽样检测,共抽检水产品180批次,检测合格率100%。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等有关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工作联系电话:0759—3220073。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