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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湛江市农业农村系统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专报(2022年第十三期)

本期提要

※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

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

为做好我市农业农村领域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工作,深入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持续巩固专项斗争成果,根据上级关于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通知要求,湛江市农业农村部门广泛开展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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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市农业农村局部署《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工作,全市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工作要求和标准,利用现有的条件扎扎实实全面开展宣传贯彻活动。一是把宣传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工作纳入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内容。二是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各单位全员学习,确保宣传贯彻落实到位。

宣传贯彻落到实处。一是各地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二是在宣传内容、宣传地点、宣传受众人群等方面有针对性的做好宣传工作。三是充分利用现有宣传阵地,采用多种方式方法把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工作做足做实做细.